举足为法[jǔ zú wéi fǎ]
形容人的行为高尚,为后人所效法。
出处唐·韩愈《进学解》:“是二儒者,吐辞为经,举足为法。”
近义无
反义无
“举足为法”的意思是形容人的行为高尚,为后人所效法。它也可以用来形容某个人或某事的重要、权威、典范地位。常用作形容语、谓语、状语,表达了尊重和推崇的态度。
写作时可以用“举足为法”来表达自己高尚的行为标准,要求模仿自己的行为。生活中也可以用“举足为法”来呼吁大家找到高尚的标准,向其靠拢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举足为法”用于表扬对象需要具备高尚品德、行为符合公德伦理,不能用来给不道德、无底线的人或事物做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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