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分龙赵[yuè fēn lóng zhào]
琴乐的流传,分为龙赵两家。
出处南朝·梁·任P《齐竟陵文宣王行状》:“乐分龙赵,诗析齐韩。”
近义无
反义无
“乐分龙赵”的意思是琴乐的流传分为龙、赵两家,形容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。也可以用来比喻同一种事物的分支或派别。常用作文化艺术的隐喻,表达了文化传承和多样性的重要性。
写作时可以用“乐分龙赵”来隐喻事物分支的存在。例如,“草书、楷书源于汉字,分别传承于王羲之和颜真卿,乐分龙赵,各具特色。”
生活中也可以用“乐分龙赵”来描述某一领域的多样性和衍生。例如,“中医分为中药和针灸两大门派,乐分龙赵,各自有其应用和发展。”
需要注意的是,“乐分龙赵”是一种隐喻,使用时需注意场合和语境,并不宜直接使用。
其相近的成语有“流派各异”,表示不同的流派或学派;相反的成语有“同宗同源”,则表示同一来源或渊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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